1、2018年3月中旬,由廣州電大向各教學單位下發評選通知、文件、名額。
2、 2018年4月8日前,各單位向廣州電大反饋初步評選、推薦情況,名額将進行二次分配。
3、2018年4月25日前,各教學單位對申請學生進行初審,完成系統申報,并将紙質材料報送至廣州電大。逾期不報作棄權處理,名額将分發至其他教學單位。
4、2018年4月下旬,廣州電大對所有申報學生進行評審、複核,并進行系統内公示。
5、2018年5月底,廣州電大完成審核工作,并将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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