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征求意見稿,贍養老人包括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而其他法定贍養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去世,實際承擔對祖父母、外祖父母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首先被贍養人年齡滿60周歲,這裡的被贍養人是指父母。
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繼父母,還有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内不能變更。
扣除的方式是如果是獨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準定額扣除。如果是非獨生子女需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但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一千元,分攤方式和額度确定後,在一個納稅年度内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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