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抵銷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互享債權。抵銷發生的基礎在于當事人雙方既互負債務,又互享債權,隻有債務而無債權或者隻有債權而無債務,均不發生抵銷。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一般因兩個法律關系而發生,但也不排除當事人雙方基于多個法律關系而累計的對待債權債務。
2、雙方債務均已到期。抵銷具有相互清償的作用,因此隻有履行期限屆至時,才可以主張抵銷;否則,等于強制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犧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況下,未屆清償期債權可以視為到期債權,依法抵銷。
3、債務的标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種類相同,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質和特點一緻。比如都是支付金錢,或者交付同樣的種類物。品質相同,是指标的物的質量、規格、等級無差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九條: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标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
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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