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政治體制的主要特點是中央集權的加強,體現在職官制度上,有幾大特點,即中央集權、百官權力分散、重文輕武。宋朝很重視總結前朝政制利弊,并加以改革和調整,以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重文輕武”是宋朝職官制度的一個顯著特點,優待士大夫的某些特殊制度更充分地體現了這一點。
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權的方式,将宰相職位由多人擔任,同時還設置了樞密使、參知政事、三司使,來分割宰相的軍、政、财權,使皇帝掌握的權力超過了曆朝曆代。
北宋加強中央集權的措施,對解決中唐、五代以來藩鎮跋扈的局面,對維護國家統一,起了重要的作用,在客觀上也有利于社會經濟的發展。但是,這些措施雖然解決了中央與地方藩鎮的矛盾,卻種下了“積貧積弱”的禍根。
北宋通過改革,采取了以文立國的國策,實行文人統治。宋太祖把科舉制度作為人才選拔的基本制度,無論寒門士子,還是農桑人家,學而優者,均可以出入廟堂。文官出任中央及各地最高行政長官,地位居于武官之上。軍隊是軍無常帥,帥無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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