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的特點是:
1、發生在醫患之間。醫是指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患主要是指病人,有時也包括病人家屬。
2、産生的原因是由于病人的生命權或健康權受到了侵害。
3、醫患對産生的危害和不良後果及産生的原因或如何處理出現了分歧。
醫療糾紛的性質是:
是醫療機構與病人及其家屬之間就病患等情況進行診療護理而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屬于民事糾紛。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争議的,應當制作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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