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需要由戶主帶領或者由本人持戶主的戶口簿,向暫住地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申領居住證。需要準備的資料:1、親戚本人身份證原件與複印件、房産證原件與複印件。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寸照片和親戚本地居委會開具居住證明。3、本人勞動合同原件、複印件、社保繳費單等就業證明。《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