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望理論是由北美著名心理學家和行為科學家維克托·弗魯姆于1964年在《工作與激勵》中提出來的激勵理論。
2、在期望模式中,"個人努力"指始發行為的強度;"個人成績"指個人預期達到的成績或外界确定的成績标準,它作為一級目标,是個體獲取組織獎勵的工具;"組織獎勵"包括内在獎勵(如賦予重任、提供發展機會等)和外在獎勵(如提薪、晉級等)兩種,它作為二級目标,是個體滿足個人需要的工具;"個人需要"指個體尚未得到滿足的優勢需要,它是外在目标發揮激勵作用的内在基礎。該模型說明,運用目标進行激勵時,個體經曆了兩個層次的期望和效價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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