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的主語一般是指人,說一個人“作”或者“矯情”,就是這個人沒事找事。“作”與“嗲”不同,“嗲”者趨炎附勢、阿谀奉承,着眼于讨好男人,“作”者軟硬兼施、胡攪蠻纏,着力于要挾男人。因此聰明的上海女人,必是先“嗲”後“作”。
在她們看來“嗲”是獲取獵物,“作”則是調教獵物,因此在沒有真正成為獵物的主人之前,她們明白自己隻有發“嗲”的義務,決不敢心存發“作”的權力。“小作”就是“撒撒嬌”,“大作”就是“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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