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發動機艙位置撥動開關,遠光燈一直開啟;撥回來一個擋位,遠光燈關閉,恢複近光燈;再往駕駛員方向撥動一個擋位,臨時遠光閃燈,松開開關後,開關自動恢複到近光燈擋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一)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會車時,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内不能使用遠光燈。
(二)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窄橋、窄路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三)通過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轉彎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四)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等低能見度的情況下行駛時,同方向行駛的後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能使用遠光燈。
(五)夜間超車時,應遠近光燈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車輛。
(六)在照明較好的城區不宜使用遠光燈。
對機動車夜間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處以罰款并扣分的處罰;在機動車年檢安全檢測時,對私自安裝強光燈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将不予核發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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