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當事人占用消防車道,應該對其進行消防教育,命令其改正自己的行為,并且處罰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故意損壞,或者故意拆除消防設施,以及妨礙消防車正常行駛,也會以此标準進行處罰。《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法律依據
《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1、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标準、行業标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2、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3、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4、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5、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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