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貢作為一種國家間的外交行為,是中國古代時期,周邊藩屬國或外國的使臣朝見中國皇帝,敬獻禮物,表示歸順的一種形式。
中國古代的朝貢制度,經過秦漢朋封制度、唐宋元羁摩制度,至1 371年明太祖朱元璋确定厚往薄來的朝貢原貝l],并最後确立了朝貢體系作為東亞的通行國際關系體制。藩屬國需要主動承認中原政權的至高地位,并憑借中央政權的冊封取得統治的合法性,各朝貢國承認中國的中心地位。在厚往薄來政策引導下,後來明朝的朝貢體系逐漸演變成了一種貿易往來,尤其是明朝中後期的海禁政策,使得朝貢幾乎成為這些國家同中國進行貿易往來的唯一手段。直至1883年中法戰争和1894中日甲午戰争爆發後簽定了中法新約和馬關條約,朝貢體系才徹底破滅,朝貢這一外交行為才徹底消失。
在朝貢體系影響下,東亞地區逐漸形成一個以漢字、儒家、佛教為核心的東亞文化圈。但是中國古代的朝貢體系與西方近代的殖民活動是有極大差異的。中國隻是要求周邊國家承認自己的至高無上、強盛以及天國上朝的地位,并未對那些國家進行實際意義上的領土侵犯和殖民掠奪。同時,周邊的藩屬國或外國使臣到中國朝貢的時候,往往還能收到豐厚的回禮,學習到很多當時先進的科學文化知識和技藝等。
雖然這種朝貢體系在某種程度上還是不平等的外交關系,但在特定的曆史時期,它對中國的周邊國家乃至中國自身的社會曆史發展的确起到廠.定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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