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購買30年産權的房子,因為産權到期不是指房屋産權到期,而是指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想要接着使用則要辦理續費手續後,才能繼續使用。但是30年産權的房子存在配套設施不全、交通不便利、周邊環境不好、升值空間不大、不好上市交易等弊端,因此要謹慎購買,以免吃虧上當。購房者買房并辦理相關手續後,就擁有了房屋的産權,也就是說房屋是屬于購房者的,但房屋下面的土地不屬于購房者的,而時屬于國家,房子産權到期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到期。房屋産權人要提前一年到當地房管局申請土地産權續期,房管局收到申請後,會對房屋所占土地情況進行審核,若該土地能夠繼續使用的,房管局會接受産權人續期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若房管局審核後,發現該土地不能繼續使用的,有其它用途,比如拆遷的,則房管局會無償收回土地,但會對建造在土地上的房屋做出相應的賠償,也就是說産權人會得到一筆拆遷費,但無法辦理土地産權續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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