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買賣中,并不是所有情況都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起碼還得要有超過3%的面積誤差。
要是發現房屋出現誤差的,可以按照下面的處理方法解決: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内(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當然,現在買受人也可以不選擇退房的,要根據實際情況。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4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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