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之無譜,猶國之無史”、“有族無譜、其族不大,有譜不修、其族不久”這些古話,都是表達了修家譜的重要性。家族宗譜是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儒家文化的重要支柱,宗譜的作用,是傳家的瑰寶,是治家的利器,是修身的榜樣,也是治國的基礎。今天來跟大家略談修譜的用字規則。
名、字、号
1、名:宗譜中一般都有名即譜名,宗譜的字輩通過譜名來體現。現在修譜,一般不再搞譜名,名字即為譜名。舊時人們在日常交往中,隻呼其字而不叫其名,即所謂避諱,名隻有父輩才能叫,直呼其名是對這個人的不尊重,所以,一般在名的前面為上個“諱”字。比如始祖洪濬公,譜中及碑記、神祉牌一般寫為洪諱濬(加上兄弟中的排行)公。
2、字:即平時稱呼。如曹操,字孟德,劉備字玄德,平時見面隻呼其為“孟德”、“玄德”,而不叫其曹操,劉備,就是避諱,表示尊重。現代人很少用字了。
3、号:号不是每個人都有的。舊譜中的号一般是年長者或有一定功名的人出于一種成就感,或出于某種因素,自己給自己提出的。所以不能把幾歲孩子的小名稱為号,那是對号的一種誤解。
古人有姓、名、字、号,字通常由長輩來命名,男子可在成年後由父親取字。今修譜時,如族内形成共識按字輩定新錄入成員的譜名,拟将原名書寫為“一名××”或“字××”。同時,不能把舊譜中的名随意去掉,也不能把舊譜中名、字随意調換。如有曾用名,可用“又名××”加以彌補。
配、娶、繼配、聘1.配:宗譜中的配是男子結婚的專用詞,配即元配。
即對方為未婚,也稱處子,書寫為“配某地某姓某公女”。
2.娶:娶則指對方為再婚女子,也稱醮婦。書寫為“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3.繼配:繼配指前任妻子已死亡或離異,又與後任妻子結婚。再配為處子則書寫為“繼配某地某姓某公女”;再配為醮婦則書寫為“續娶某地某姓某公女”。
4.聘:聘指男子定親,雙方夫妻關系已經确立,但未完婚。舊社會對定親非常重視,一旦定親,女方即為夫家人。故有“未婚卒,葬某地”之記載。
在配和娶兩字并用于一宗譜時,配和娶用詞含義是有區别的,一字之差,意義不一樣。所以不要随便把舊譜的配改為娶,個别宗譜隻寫娶而不寫配,這種情況另當别論。另外,現在修譜,一般不寫聘,而以結婚為準,年近五十未結婚者,可寫為“未娶”。
适、字、未字、待字1.适:該女子已出嫁結婚書寫為“适”;
2.字:舊時女子通常在出嫁前才由父母或婆家取字,該女子已定親尚未出嫁寫作“字”,與男方的字相對應;
3.未字:該女子尚未定親記為“未字”;
4.待字:該女子已介紹對象,但尚未舉行定親儀式寫作“待字”。因稱女子待嫁為“待字”。
宗譜中“适”為女子結婚的專用詞,因此現在修譜,不要惟恐别人看不懂。就把适改成嫁,這就與曆次修譜用詞不一緻,而且失去了“譜味”,故女兒出嫁仍寫做“适”為宜。
出贅、入贅、招贅、孀贅1.出贅:指本姓男子招女婿出去,宗譜中書寫為“出贅某地某姓”;
2.入贅:指外姓男子招女婿進來;
3.招贅:舊譜世系表均以男子為主體,本姓女子招女婿都以女婿挂線,故表述為“××贅婿,本姓×”,現時修譜,招女婿多數以本姓女子挂線,這裡主語變成了女性,故應用“招贅”,也可用“贅”或“招”;
4.孀贅:孀贅即丈夫死後,妻子再找一個男人上門,俗稱“黃泥畔”;
認定是否招贅不是以女方住在娘家為準,而應以所生子女姓母姓為準;孀贅情況目前時而可見,但是我們在修譜時注意,入譜均以正式婚姻為準,如果找個老來伴,但未領結婚證,還是不錄為好。
出繼、繼子、出嗣、入嗣、承桃、兼桃1.出繼:指本姓男子過繼給外姓做繼子,并改為外姓。
此種情況,在世表中仍需要挂線,并注明出生年月,出繼何地何姓,方便後人明了本源;
2.繼子:指外姓男子被本姓領養,并由外姓改為本姓;
3.出嗣:本宗族由多子方承嗣無子方;
4.入嗣:本宗族無子方由多子方來承嗣,俗稱頂嗣;
5.承桃:在家譜中将某甲之子給某乙一人當兒子,不再給甲當兒子,這種完全帶子的關系叫承桃;
6.兼桃:兼桃是以獨子兼承叔(或伯)兩房宗祀的特殊繼承方式,又稱為“一子兩後”或“兩房共一子”,清乾隆朝起規定兼桃子可在兩房各配一妻,二妻間非妻妾關系,而是妯娌關系。
舊時對繼子入譜都有嚴格規定,一般都要得到宗族同意,并要交一定的田産或财産給本姓宗祠,有的把繼子編入另譜。現在修譜,繼子和親生子都一視同仁,不再編入另譜,但為了區别親生還是領養,仍寫作“繼子”為宜。嗣即繼承。舊時承嗣都有嚴格規定,一是必須得到宗族同意,是在輩份上必須一緻,三是親疏上應該由近及遠。承嗣的目的,主要是延續香火,同時也繼承财産,故世表一般在入嗣方詳述,在出嗣方略述。
殇、夭、卒、年、享、壽
1.殇:7歲及其以前身亡書寫為“早殇”;
2.天:8歲至15歲未成年而身亡稱“早夭”;
3.年:50歲以下去世,書寫為“卒于某時,年若幹歲”;
4.享:51歲至59歲去世,書寫為“卒于某時,享年若幹歲”;
5.壽:60歲及以上去世,書寫為“卒于某時,享壽若幹歲”。
墓碑文的寫法碑文凡是寫“化”,必須合歲數。
1.幻化:指二十至二十九歲去世;
2.壯化:指三十至三十九歲去世;
3.順化:指四十至四十九歲去世;
4.艾化:指五十至五十九歲去世;
5.壽化:指六十至六十九歲去世;
6.耆化:指七十至七十九歲去世;
7.耋化:指八十至八十九歲去世;
8.耄化:指九十至九十九歲去世;
9.期頤:指一百至一百零九歲去世。
二十歲以下的碑文寫法
1.下殇:八至十一歲;
2.中殇:十二至十五歲;
3.上殇或殇化:十六至十九歲。
古代對不同年齡人的死亡,用詞有講究,讀其詞即知年齡大概,宜慎用。另據本宗古譜,作古之人書寫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卒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在世之人書寫為“某年某月某日某時生”。
稱呼1.“考”與“妣”:子稱父為考,母為妣、稱繼母為繼妣、稱庶母為庶妣、庶出子稱生母為生母;孫稱祖父為祖考,稱祖母為祖妣。
2.夫稱首妻為元配、續妻稱為繼配、妾稱為側室。
十八代稱呼
1.鼻祖或始祖:上第九代;
2.遠祖:上第八代;
3.太祖:上第七代;
4.烈祖:上第六代;
5.天祖:上第五代;
6.高祖:上第四代;
7.曾祖:上第三代;
8.祖父:上第二代;
9.父:上第一代;
10.子:下第一代;
11.孫:下第二代;
12.曾孫或重孫:下第三代;
13.玄孫:下第四代;
14.來孫:下第五代;
15.晜孫:下第六代;
16.仍孫:下第七代;
17.雲孫:下第八代;
18.耳孫:下第九代。
2016年12月12日,國家主要領導人在接見全國文明家庭代表時發表了重要講話,作出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三個注重的新指示;2017年1月25日,國務院兩個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的重要文件,提出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的十八條新要求。這些給我們積極開展家譜文化、姓氏文化研究指明了方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