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也就是說,截至當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兒童,可以報名就讀小學一年級,而9月1日出生的孩子,則要等到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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