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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勞動形态都有什麼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23 21:30:08

新的勞動形态都有什麼(什麼是社會勞動成果共享機制)1

現在可能是我們走了幾十年的改革開放,接觸了一點兒西方的資本主義東西,導緻我們的很多認識觀,出現了一些偏離社會主義價值觀的東西。比如,關于社會勞動和勞動成果這一塊,有人就說了,工人在工廠勞動,獲得工資,是因為資本家賺取了利潤,就應該分給勞動者一部分,而農民種地,打出來的糧食自己賣了,也獲得了自己的利潤。這就是市場化的行為,就是市場經濟,怎麼能說農民的糧食,不是市場經濟的一部分呢?

看上去這個說法簡單,實際上裡面兩個方面是屬于認識模糊的狀态。今天老胡把這個問題說清楚了,大家就知道各自的勞動性質到底是什麼,該不該獲得應有的社會待遇?

這個話裡,一個方面是,沒有把市場經濟的市場搞清楚。所謂市場,就是各種物品及服務的供需兩方,形成的經濟關系,各個經濟體之間都是自由競争關系,包括需求方,就是賣家與賣家之間,買家與買家之間,都是競争關系。當然這個自由競争也是遵守紀律的,比如不能使用暴力競争。既然是自由競争關系,所遵循的就是一種自由的價格機制。

比方說,兩個賣蘋果的,在同一個地方,如果品質一樣,他們競争的就是價格,誰便宜消費者就買誰的。在消費者這邊也一樣,如果隻有一家賣蘋果的,确有兩個人都要買,不夠賣的怎麼辦?誰給的價高,誰買走。這就是市場。

工人生産出來的東西往市場裡一放,該賣多少錢價格合适,就是市場說了算。人為制定的價格,往往有價無市,也是白搭。那農民生産出來的糧食該賣多少錢一斤,有沒有讓市場說了算?比如說,最近大家都知道出現了世界性糧荒問題。糧食少了,糧食價格是不是應該上漲才對。漲了沒有,漲了。漲多少?漲了一點點。為什麼不能多漲一點點,就像西安這裡的一個肉夾馍,都漲到了12塊錢一個了。我問老闆,豬肉價格不是早就大幅度降價了嗎,你的肉夾馍怎麼不跟着降價呢?老闆怎麼說,愛吃吃,不愛吃滾。

你吃不吃,你不吃沒關系啊,有的人是吃,老闆笃定了這一點,這也是市場啊。農民能自己定價自己的産品嗎?不能。糧食是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價格嗎?也不是。它是被嚴格調控的社會重要物資之一。除此之外還有什麼?還有像食鹽,像棉花這些,都是在管控之内的物資啊。管控,是你随便漲價降價的嗎?因此說,農民的糧食不是市場經濟物資,農民的勞動也就不是市場化行為。那農民的勞動是什麼?我差點都要說是公務了,農民都是公務員了。因為他們的勞動及勞動成果,社會價值無比巨大,卻養活不了自己。

“四海無閑田,農夫猶餓死”不想餓死,好辦,出去打工啊。那你出去打工了,成了農民工,已經不再種地了,我說的是那些種地的人,他們的勞動及勞動成果,居然養活不了自己。是這個意思。這不稀罕嗎?

辦法不是沒有,那就是提高種地效率,降低種地時間成本,把騰出來的時間,去做别的事情,賺錢養家,邊工邊農才可以生活下去。

另一方面,那套說辭是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經濟下的思維方式。而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你在社會主義國家裡,用資本主義的東西去評價衡量勞動者的勞動價值,是否妥當?就像那些跟在皇軍身邊的漢奸,在中國地盤上,對着中國人說,大日本帝國皇軍,是來幫助我們的,你們要是不想死,就乖乖地跟皇軍合作,皇軍大大地有賞。呵呵,有些話用錯了地方,也就是錯的,我們能聽嗎?

在社會主義社會當中,公有制就是主要的社會經濟制度。可以這麼說,社會主義與公有制這兩個概念,就是母子關系,是一家人,社會主義誕生公有制,公有制贍養社會主義,兩者分不開,是協和統一的。而資本主義與私有制,同樣也是父子關系,資本主義誕生私有制,私有制為資本主義保駕護航,同樣是協和統一的。

兩者根本不同在于,私有制社會裡,承認個人勞動成果屬于是個人的,整個社會經濟由每個個體組成。而公有制社會裡,個人勞動成果是屬于社會的,是典型的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形态。因為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含義是,一切社會生産資料屬于公有,一切社會勞動建立在資料的公有基礎上,必然地,一切勞動成果也就屬于公有。

舉個例子,你在工廠上班,你制造出來的手機,怎麼不能帶回家自己用呢?你會不假思索地回答,那是人家的企業,又不是我的。如果再追問,企業是他的,可是勞動是你的呀,你還會不假思索地回答,廢話,我所使用的地方,機器,工具,還有材料都是人家企業的,我隻是付出勞動,賺的是我的勞動報酬。看看,你的認識多清楚,你的回答多利索。

那麼同樣的道理,你所在是社會主義社會,隻不過是把這個企業放大了,大到整個社會都不是個人的,屬于全體社會人的。每個人,每個企業,每個公司,個體工商戶,村集體等等,一切生産資料公有,一切勞動公有,一切勞動成果公有。那麼現在再問你,你在工廠上班,付出勞動,拿到勞動報酬,可能還會拿到工廠發放的福利品。那麼同理,把這個工廠放大到整個社會主義社會,你無論以什麼樣的方式出現,隻要是勞動,隻要有勞動成果,是不是都應該拿到來自這個社會的勞動報酬,還有福利品呢?

不知道聽到各位明白了嗎?我再啰嗦兩句——無論是農民勞動生産糧食,還是工人勞動生産電視機,還是清潔工勞動服務了社會,他們都是這個大集體中的勞動者,都付出了勞動,就都理應得到這個大集體的照顧,一句話,都得養活着。至于個體之間的,群體之間,勞動方式的選擇和不同,那隻是社會分工不同,性質都是相同的,都是社會主義社會勞動的一部分,勞動成果都參與到了社會中來,就有了社會價值。

這兩天大家一直在老胡的百度群裡熱議這類話題。有兩句話我是這樣說的,盡管農民生産糧食,賣出後自己得到了利潤,但是糧食這個勞動成果參與到了社會中,就是價值,他就有權利享受社會福利。除非是他自己打的糧食全部自己吃了,沒有參與到社會中,那就不算社會勞動,也就無法從社會得到福利。但是那樣的人出現的可能性有多少呢?

一個街道開面館的,盡管他得到了賣面的利潤,但是勞動成果,那些飯是給社會人吃了,那也是社會勞動成果,也就應該得到社會勞動的福利。

最後的結論是什麼?當所有勞動者的勞動成果歸于公有制時候,作為公有制執行分配的權力機構,即國家政府,就有能力将這些集中到一起的社會勞動成果,即社會總财富,進行公平地分配到每位勞動者身上。具體體現是,可以實現社會四大福利,甚至是六大福利,每位勞動者平等享受這些社會福利。所不同的是,工廠工人除此之外,拿的是工資,開面館的除此之外,拿的是他的營業利潤,不拿工資,而農民除此之外,除了拿糧食出售後的利潤以外,還應拿到國家特殊補貼,也不拿工資。這個特殊補貼,是因為糧食的出售,沒有進行完全的市場化帶來的盈利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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