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明信息 啟用帳薄時,應當在帳薄封面寫明單位名稱,啟用日期,記帳人員等内容。帳頁建立完整,記錄齊全,不得漏填不填。将發生日期,單據号,摘要等有關資料逐項記入帳内,要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做到數字準确,摘要清楚,字迹工整。記帳時一律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及時記賬 記帳要及時,做到日清月結。每頁登記完畢時,應在本頁最後一行摘要欄内加蓋“過次頁”章和下頁第一行摘要欄内加蓋“承前頁”章。月末結賬前,必須将本期内發生的所有業務全部登記入帳。結賬時,在摘要欄内注明“本月合計”字樣,并在下面劃通欄單紅線。年末結賬時要在帳薄記錄的最後一行劃通欄雙紅線。年度終了,要把庫存餘額結轉到下一年度,并在摘要内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一年度新建帳薄時,應在第一行餘額欄内填寫上年結轉的餘額,并在摘要欄内注明“上年結轉”字樣。
劃線更正 記帳發生錯誤時,不得塗改,挖補,應當将錯誤的文字或數字畫紅線注銷,然後在劃線上方填寫正确的數字,并由保管員在更正處蓋章。
離職交接 保管員工作發生調動或離職,必須将本人所經管的所有帳薄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 。辦理移交手續時,要有監交人,移交清冊等。沒有辦清移交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嚴格按照移交清冊逐項進行核對點收。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帳薄,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帳薄記錄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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