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證是農村村民合法擁有房屋以及土地的一種權利憑證,可以在集體成員之間進行轉讓,但是不能轉讓給非集體組織的成員。一般情況下,農村的宅基地是允許建造房屋的,但是在此之前,還需要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經過部門批準後,可以憑宅基地和準建證申辦房産證。本人如果提出建房的申請,建房申請書必須要經過農民集體經濟組織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或者是三分之二以上成員代表簽字同意後,農村房助理員審核簽字、村上蓋章後才可以辦理土地使用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别屬于村内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内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