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分為例行報告(日報、周報、旬報、月報、季報、年報);綜合報告(全面彙報本機關工作情況);專題報告(指向上級反映本機關的某項工作、某個問題,某一方面的情況)。
報告的類别及功用:
1、例行報告(日報、周報、旬報、月報、季報、年報等)。例行報告不能變成“例行公事”,而要随着工作的進展,反映新情況、新問題,寫出新意。
2、綜合報告;全面彙報本機關工作情況,可以和總結工作、計劃安排結合起來。要有分析,有綜合,有新意,有重點。
3、專題報告:指向上級反映本機關的某項工作、某個問題,某一方面的情況,要求上級對此有所了解的報告。所寫的報告要迅速、及時,一事一報。呈報、呈轉要分清寫明。(如:薪酬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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