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保。
馮保,字永亭,号雙林,衡水市趙家圈鄉馮家村人,明代太監。馮保于嘉靖年間入宮,隆慶初年掌管東廠兼理禦馬監。嘉靖時為司禮監太監。穆宗死後,馮保假傳遺诏“閣臣與司禮監同受顧命”,與高拱同為顧命大臣。隆慶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朱翊鈞繼位皇帝,年僅十歲,馮保與高拱的關系惡劣,于是張居正與馮保聯手除掉高拱,高拱罷官歸鄉,寫了《病榻遺言》說明此事。最後馮保因為明神宗對他的忌恨被放逐到南京,後因病而死,家産亦被抄收。
司禮監掌印太監是明朝十二監中最具權勢的太監職位,負責完成明朝國家決策中“批紅”的部分。事實上,幾乎所有明代的著名太監都出自司禮監。明朝明宣宗時期,明宣宗為了壓制内閣的權勢,将國家決策分為“票拟”和“批紅”兩個部分,“票拟”是内閣閣員拟定對事情的處理意見,以藍筆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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