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起訴階段應該聽取被害人意見的。因為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充分聽取被害人意見,有利于核實證據,正确認定案件事實。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并記錄在案。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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