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時候的感情,總是輕易又純粹,一支筆、一句話、一個眼神,就足以在往後的餘生裡回憶一遍又一遍,但世間之事皆是命數,愛而不得總是常有之事,又不單單你我經此一遭。
分手後到底能不能做朋友的話題似乎依然是大多數女孩子讨論的話題,真正的愛情到底是什麼樣子的呢?我本來想浪蕩一生,卻不想再人群中遇見了一眼萬年的人。
在沒遇見你之前我沒想過結婚,在遇見你之後,我沒想過别人。或許有些人就是你命裡的劫,想怎麼逃也逃脫不了。
感情的世界裡,從來沒有什麼誰對誰錯,愛對就是愛情,愛錯了是青春,我們都知道沒有人能陪你到最後,可是卻還是奢望着能出現這麼一個人,能在你傷心難過的時候陪在你身邊,為你披星戴月,為你和全世界為敵,這又是哪個女孩子不所期望的呢?
愛情裡面最暖心的模樣大抵就是:願有歲月可回頭,且以深情共白首。
可是在這座紙醉迷金的城市裡,每個人好像都披上了一層盔甲,不敢輕易喜歡上一個人,更不敢主動去接近一個人,我們都怕受傷,也怕最後列車到站了,而下車的隻有我一個人。
分手後的第一件事似乎并不是删掉對方的聯系方式,而是不斷回憶着過往。
我見過太多分手後喝酒喝的反胃的女孩子,也看過視頻裡卑微追着車在後面哭喊着不要離開他的男孩子,我不知道大多數女孩子對于愛情的态度是什麼,但是好馬不吃回頭草依然是我們宣揚的口号。
有時候就是特别一根筋,就是想不明白明明當初那麼喜歡的兩個人怎麼就走散了,也不明白難道當初那些海誓山盟隻是一個不走心的玩笑嗎?在感情裡面,好像誰先走心誰就輸了,愛情于我們而言隻是成為了一種炫耀的資本,突然一想,覺得成為了莫大的悲哀。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和合适開始成為了飯桌上談論的話題,在二十歲以前,你喜歡一個人隻要他對你好,長得好看就行。
二十歲以後,你開始看這個人是否對你有利,是否“門當戶對”,是否能讨父母歡心。再後來,我們就再也不敢輕易提喜歡了,或許是這個詞太過于幹淨,以至于讓我們覺得它過于神聖。
此去經年,山長水闊不相逢。我們都開始在跌跌撞撞中失去了彼此,不知道多年後在漫不經心的回頭中發現,失去你成為了我最大的遺憾。
二十歲那年,喜歡一個人成為了生命裡的全部,我用了三年的時間教會了他應該如何去對女孩子好,應該如何對女孩子溫柔。
後來的後來,他終于學會了對人溫文爾雅,隻是身邊的女孩子卻不見當年故人。用了三年眼淚和心血教會的男孩終究還是成為了别人的避風港,那一刻,突然就告訴自己夢應該醒了。
成年人的感情似乎就更不容易了,二十二三歲就開始走上了相親的道路,似乎結婚生子成為了一種任務和使命,這段感情裡面包含了很多,有關兩個家庭的結合,有關親戚關系的處理,可是在這裡面,唯獨沒有喜歡和愛。
我們都是因為合适而走到一起,卻也終究因為三觀而分開。不是不愛了,也有可能是從始至終都隻是好感。
有時候好像感覺也特别能糊弄人,我們都錯把好感當成了喜歡和愛,以至于從一開始就沒有人為這場沒有結果的戀愛負責。
他們都說,忘記一個人最好的方法就是開始一段新的感情,可是盲目的開始一段感情對另外一個人難道就不是傷害了嗎?我不知道這樣三觀的女孩子到底好不好,但是我始終堅信着這樣一句話,每一個因都會有一個果,那些被抛棄被拒絕總會以另外一種形式讓你不那麼難受。
在告别的火車站,你走我不會送你,你來,再大的風雨我都會去接你。而記憶裡的那個人,一直埋藏在記憶的最深處,像一根刺,怎麼也拔不掉。
我開始學會了不走心,也學會了不聯系任何人,我不知道再見你會是什麼樣的模樣,但一定不會是你離開時的痛哭流涕。
這些年,我放下了很多東西,放棄了很多年的執念,也以為放棄了你。可在某一個深夜裡,那個記憶深處裡的名字再一次被重提,心突然被刺痛一下的真實感還是提醒着我他一直都在。下一次告别,我們都再用力一點吧。
不思量,自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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