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長堎法庭根據離婚案件當事人的申請,出具了該院第一份統一制式的《離婚證明書》并向雙方當事人送達。該《離婚證明書》将用于證明朱某與姜某解除婚姻關系的事實。這是南昌中院在出台全市統一制式《離婚證明書》後,新建區法院發放的首份證明書。
據悉,原告朱某與被告姜某于2020年9月經人介紹相識,不久後便一起同居生活。2021年1月18日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後性格不合,雙方常為家庭生活瑣事發生争吵,導緻夫妻感情破裂。原告曾于2021年4月6日向本院提出了訴訟離婚,本院于2021年5月17日判決不予準許。後雙方關系未有改善,且自2022年年初開始分居生活。原告再次向本院起訴離婚,胡嬌豔法官受理該案後,經過詳細了解,确認雙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耐心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多次調解,最終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系。考慮到調解書中涉及原、被告的隐私,為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利益,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胡法官向雙方當事人發放首份統一制式的《離婚證明書》。
出具統一制式的《離婚證明書》既可以方便當事人,又有效保護了當事人隐私,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護航。今後,新建法院将為有申領需求的離婚當事人及時出具。
文|胡嬌豔 毛堅
編輯|新建區人民法院新媒體政務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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