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大學錄取規則:
1、教育部統一領導全國招生錄取工作,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負責組織本省(區、市)的錄取工作;
2、高等學校招生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各省級招辦應全面實行遠程錄取管理模式,各高等學校應采取遠程異地錄取方式開展錄取工作;
3、各省級招生委員會要根據本地區招生工作的實際,合理安排高等學校錄取批次;
4、各省級招生委員會根據高等學校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确定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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