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醫療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規定,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為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緻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緻一般功能障礙的;四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的。具體分級标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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