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行駛證、駕駛證到車管所辦理,可以在櫃台,也可以在機器。
保證駕駛證未扣滿12分,否則要重新駕駛學習。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