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香爐共有兩種落款:
小篆銘款,有單字作“宣”或再加框的,有二字直書作“宣德”或加框的,有四字直書作“宣德年制”也有四字作一行的;用歐陽詢體楷書 “大明宣德年制”六字有一行直寫的,有一行橫寫的,而絕大多數為長方印款三行六字排列,銘款不論小篆或楷到式的“德”字,其中的“心”上一橫筆都被省略,這可能是因尊宣宗皇帝之故而特予諱省的,由此德字的省筆特徵征,也被引為鑒定真僞宣德爐的憑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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