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颉,号史皇氏,是黃帝時的史官,《說文解字•叙》記載:“黃帝之史倉颉,見鳥獸蹄選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異也,初造書契,百工以乂,萬品以察。”這段記錄表述的就是倉颉造字的典故。《呂氏春秋•審分覽•君守》稱:“奚仲作車,蒼颉作書,後稷作稼,臯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鲧作城,此六人者,所作當矣。”所謂的“蒼(倉)颉作書”,并不是說倉颉一個人完全地将文字發明創造出來,而是說倉颉将民間既有的圖畫文字進行廣泛搜集,并加以認真整理,從而創制出一套成體系的規範的象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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