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規定對家庭成員包括老人、孩子、配偶等應當負有撫養責任。因此,如果被遺棄的妻子生活不能自理或需要撫養,則構成遺棄罪。
遺棄罪的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對象隻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2、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
4、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應履行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比如為了逼迫對方離婚而遺棄妻子的等。
根據對遺棄罪的構成要件分析,因此,如果被遺棄的妻子生活不能自理或需要撫養,則構成遺棄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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