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離婚前股權變更給其他股東有效嗎

離婚前股權變更給其他股東有效嗎

知識 更新时间:2025-05-15 15:29:38

  婚後财産是屬于夫妻共同财産,隻要雙方達成一緻股權是可以變更。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産、經營的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财産,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産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别處理:

  (一)夫妻雙方協商一緻将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确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二)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緻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财産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為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為該公司股東。

  用于證明前款規定的過半數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決議,也可以是當事人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聲明材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