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科舉制始建于1123年,那年金朝第一次開科取士。從1129年起,進士科的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後來則是一年一次。最初,即金剛剛吞并了宋的領土的時候。南方與北方的考試有所區别,稱為南北選。
在整個金朝統治的曆史時期,可能僅僅有五個渤海人和一個契丹人考中過進士。金朝的人才選拔和升遷,就這樣顯示出諸多的雙重特征。但是應該強調的是,女真人并沒有将官職全部壟斷,在有關漢人入仕的問題上也并未造成任何普遍的不滿。
毋甯說,金朝一直在尋求的是一種妥協,它試圖形成一種選拔制度,這種制度能夠在作為它人口組成部分的不同民族之間造成一種平衡。在為漢人采取開科取士制度的同時,也對此加以一些限制,并為女真人的入仕升遷保證了種種優先權,這無疑是有助于社會穩定的。的确,在金朝,科舉制度在人才選拔上所起的重大作用,是另外兩個非漢族建立的王朝遼與元所無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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