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6月2日上午,王國維在頤和園投湖自盡。他衣袋中有一封給家人的遺書,寫道:五十之年,隻欠一死;經此世變,義無再辱。我死後當草草棺殓, 即行槁葬于清華茔地。汝等不能南歸,亦可暫于城内居住,汝兄亦不必奔喪,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門故也。書籍可托陳、吳二先生處理,家人自有料理,必不至不能南歸。我雖無财産分文遺汝等,然苟謹慎勤儉,亦必不緻餓死也。五月初二日,父字。遺書是前一天寫下的。前一天清華研究所已放暑假,師生于工字廳開惜别會,王國維亦參加,與人作别如平時,因此他為從容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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