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綜合收益簡稱OCI是指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未在損益中确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扣除所得稅影響後的淨額。企業在編制利潤表時,應當在利潤表其他綜合收益項目和“綜合收益總額項目下增列每股收益項目。企業在編制合并利潤表時,除應當按照上述做法進行調整以外,還應當在綜合收益總額”項目下單獨列示“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綜合收益總額”項目和“歸屬于少數股東的綜合收益總額”項目。除利潤表和合并利潤表的列報需要做上述調整以外,企業還應當在财務報表附注中詳細披露其他綜合收益各項目及其所得稅影響,以及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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