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不可以自由出售。
【法律依據】
根據《經濟适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标準、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歸政府所有,不能自由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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