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變更合同的期限是多長時間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終于合同的終止之時。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緻,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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