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注體中國古代儒家典籍有"經"和"傳"之分。"經"指古書原文,"傳"是後人作的,又叫"傳注",是對經書的解釋。傳注體指的是給古書所作的注釋的體式。一般随古書正文刊行,附于相應的原文之後。
2、傳注體的類型從不同的角度分類,可以把傳注體分為不同的類。從注釋對象劃分,可以分為注和疏兩類;從作者劃分,可以分為自注和他注兩類;從内容劃分,可以分為釋義類和叙事類兩類;從注釋内容之間的關系劃分,可以分為原注、補注、集注三類。教材按照作者劃分為自注和他注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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