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虧是在财産清查過程中發現實存數小于賬簿結存量或有賬無物的現象。
在企業中主要表現為,固定資産和流動資産的盤虧。
1、固定資産盤虧是固定資産盤點清查中發現短缺或少于帳面的固定資産。這必須查明原因,并在固定資産盤點盈虧表内,分别列明盤虧固定資産的名稱、數量、原價、已提折舊等,按照規定程序上報審批後,作出妥善處理。
2、流動資産盤虧,要在編制的盤點盈虧表内,列明品名規格、單價、盤虧數量、盤虧原因等,按照規定程序上報審批。
發生流動資産盤虧的原因,一般是由于計量不準、計算記錄差錯、自然損耗、變質損壞或貪污盜竊、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所以,對于品種繁多的材料、商品等應在年度内進行輪番盤點,對于流動頻繁、易于短缺的物資,盤點次數應适當增加,貴重物資則要經常盤點。發生盤虧後,在查清發生原因的同時,必須研究改進措施。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