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州開四停四指的是:四天内無論是隻開一天車,還是隔天斷續行駛,達到四天後就必須離開管控區;在管控區内停駛四天,才可刷新一個新的行駛周期。
2、開四停四即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廣州市中心區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再次駛入需間隔4天以上。
3、沒有過4天的期限再次駛入,違規1次就會罰款現金兩百元和記3分的處罰,1個自然日最多處罰1次。法定節日期間不實施開四停四措施,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在管控區域内可正常通行,無論行駛或停駛均按停駛時間計算。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