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承包方多個人員投标的法律責任

承包方多個人員投标的法律責任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2-15 00:39:42

工程承包需要簽訂合同,這是必須的,一般的合同裡都會有一項關于發生合同糾紛的管轄地選擇的約定,那麼,如果工程承包合同出現糾紛,管轄地怎麼确定?

網友咨詢:

先施工後招标,現在産生了合同糾紛,違反了什麼法律嗎?

承包方多個人員投标的法律責任(工程承包合同糾紛管轄如何确定)1

貴州商同律師事務所張進松律師解答:

先施工後招标本身就違反了法律,會責令整改并且罰款。

張進松律師解析:

根據我國《招标投标法》規定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标的項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須進行招标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标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

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條 招标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洩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标投标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暫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張進松律師補充:

工程承包合同糾紛管轄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适用專屬管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産糾紛确定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如前所述,建設工程合同屬于特殊的承攬合同。承攬合同的“加工行為”,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體現為施工行為。承攬合同中的“加工行為所在地”,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表現為建設工程所在地。

本條規定“以施工行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的規定與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的規定是一緻的。這樣規定便于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查清事實。如受訴法院所在地與建設工程分離,必然會增加受訴法院的工作負擔、給一方當事人造成訟累,不符合“兩便原則”(即便于人民法院審理和便于人民群衆訴訟);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也符合“兩便原則”.

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除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外,被告所在地也可能成為管轄地。

此外,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在不違反《民事訴訟法》有關級别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訂立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張進松律師,貴州大學法學專業,執業單位:貴州商同律師事務所,執業以來,成功辦理了各種類型案件,主要辦理案件類型有:建築工程糾紛、公司糾紛、合同合夥、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經濟案件、刑事辯護、行政案件等。

承包方多個人員投标的法律責任(工程承包合同糾紛管轄如何确定)2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