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上古時期的社會,一年隻有兩個季節:春和秋,當時的冬、夏并不作為季節的名稱。所以到了後來,人們也通常會用春秋來表示一年的時間,也泛指歲月和光陰。魯國史官把當時各國報導的重大事件,按年、季、月、日記錄下來,并把把這部編年史名為“春秋”。孔子依據魯國史官所編《春秋》加以整理修訂,成為儒家經典之一。
《春秋》記錄了從魯隐公元年前722年到魯襄公十四年前481年,共242年的大事。由于它所記曆史事實的起止年代,大體上與一個客觀的曆史發展時期相當,所以曆代史學家便把《春秋》這個書名作為這個曆史時期的名稱。為了叙事方便,春秋時期開始于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東遷東周開始的一年,止于公元前476年戰國前夕,總共2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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