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仟捌佰圓。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字,在角之後,可以不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起源:數字大寫始于明朝。朱元璋因為當時的一件重大貪污案郭桓案而發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記賬的數字必須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為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複雜的漢字,用以增加塗改帳冊的難度。後來陌和阡被改寫成佰、仟,并一直使用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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