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體檢項目如下:
1、眼科:包括視力、色覺、眼病;
2、内科:包括血壓、發育情況、心髒及血管、呼吸系統、精神神經系統、腹部髒器等;
3、外科:包括身高、體重、皮膚、面部、頸部、脊柱、四肢、關節等;
4、耳鼻喉科:包括聽力、嗅覺、耳鼻咽喉等;
5、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齒等;
6、胸部透視;
7、肝功能檢查:僅包括轉氨酶。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異常,可進一步明确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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