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了解自己的家電是否在“三包”期内,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若在“三包”期内發生質量問題,經營者應免費修理。
2、如果超過“三包”期發生故障,消費者要弄清楚故障現象,并比較各維修店的價格、服務情況等,應選擇該品牌的售後服務網點或信譽好、技術過關的有專業資質有正規門面的維修店。
3、要注意保存維修記錄和相關票據。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在“三包”期内,修理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産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号同規格的産品或者按規定退貨。
4、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糾紛時,要及時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工商局等部門投訴、向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5、維修人員上門維修時,要查看其是否具有維修資質證書、上崗證、身份證明;更換零部件後,最好将舊部件保留并開具票據,以便産生消費糾紛時,可以将換下來的原件送到有關部門檢測,作為投訴的重要依據。
6、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内發現瑕疵,發生争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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