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補辦協議離婚書需要哪些手續

補辦協議離婚書需要哪些手續

知識 更新时间:2024-10-06 02:25:49

  離婚協議書不需要補辦。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将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财産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據最新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财産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緻的意見。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确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