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決生效的連帶債務人規定是每個債務人不分先後承擔連帶責任,執行規定中沒有明确規定對主債務人和連帶債務人熟先熟後執行,除非判決連帶擔保财産優先執行外,可以選擇被執行人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債務人一方人數為兩個以上的,依照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