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構成刑事犯罪,要看信用卡欠款的時間和本金金額。
2、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額達到一萬以上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依法應當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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