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根據企業規章制度,制度上明确這些行為是屬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行為,就可以以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予以辭退,但是企業的規章制度要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要經過公示,并且有證據證明該制度職工知曉;
方法二:如果員工不完成工作任務,可以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以此解除勞動合同,要經過培訓或調整另外的工作仍不能勝任的,才能解除合同,不能勝任工作,還必須單位有考核制度和月度考核的依據,該考核依據要職工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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