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收入憑證的做賬方式是:
1、收到現金收入時:
借: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現金收入憑證還包括提取備用金,會計分錄是: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出納人員收到業務收入和其他收人現金時,應當依據經濟業務事項的内容開具現金收款票據(業務收入有專職收款人員的除外)。現金收款票據包括發票和收據兩種。
開具現金收款票據時,要使用複寫紙如實填寫收款日期,付款單位全稱或付款人姓名,經濟業務事項内容、數量、單位,收款小寫和大寫金額,開票人、經辦人姓名,加蓋收款單位印章。填寫完畢,将第二聯交給付款單位或付款人;将第三聯作為登記現金日記賬的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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