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春。
曆法上常以自冬至之日起的第45或46天作為立春之日,時值陽曆2月半月,是一年中第一個節氣。自秦代以來,我國就一直以立春作為春季的開始。
2、雨水。
雨水時值陽曆2月19日前後。此時,不僅表征降雨的開始,而且表示雨量開始增多。正如杜甫詩雲:“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随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
3、驚蟄。
驚蟄是反映物候的節令,時值陽曆三月上半月。此時,春光明媚,萬旬更新,時逢“九九”至九盡,天氣漸漸回暖,但因為冷暖空氣交替,天氣不穩定,氣溫波動甚大。
4、春分。
驚蟄後十五日為春分。“分者,半也,當春季九十日之半也。”意即春天的一半。實際人,春分還表示“晝夜平分”的意思,正如諺語所說:“春分秋分,晝夜平分”。
5、清明。
清明即清潔明淨之意,時值陽曆4月上旬。《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中說:“物至此時,皆以潔齊而清明矣。”《帝京歲記勝》中載:“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淨明潔,故謂之清明。”
6、谷雨。
谷雨,時值陽曆4月20日前後。谷雨時節,我國南方雨水較豐,而且每年的第一場大雨一般出現在這段時間,但西北高原山地仍處于幹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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