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劇,中國十大劇種之一,廣東三大劇種之一種,是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産,有“南國奇葩”的美譽,以優美動聽的唱腔音樂和獨特的表演形式,融合成極富地方特色的戲曲而享譽海内外。
潮劇是上千年潮州文化的重要傳承載體,也是聯絡世界各地潮州人之間情誼的重要紐帶。
“莫誇騎鶴下揚州,渴慕潮汕數十秋,得句馳書傲子女,春宵聽曲在汕頭。”老舍、曹禺先生一再叮囑,要十分珍惜潮汕文化遺産,把富有地方特色的潮劇傳承和發揚光大。
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由建陽麻沙出版的《荔鏡記》劇目,用“泉、潮二腔”演唱,同時,吸收南音的音樂曲調。據清順治《潮州府志》載:明末清初,潮劇是“雜以絲竹管弦之和南音土風聲調”。乾隆版《潮州府志》載:“所演傳奇,皆習南音而操土風”,“聲歌輕婉。”演出劇目的唱白以潮州方言。
它于2006年入選國家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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